記者|呂芷晴 編輯|蘇于寬
歷時5年的推動,《海洋保育法》終在7月12日三讀通過!
今年(2024年)2月15日通過行政院版本草案後,並於3月28日排審,當時朝野各黨團委員有另提十種版本,最終因程序問題而未逐條審查,僅通過臨時提案「一個月內須舉行五場地方公聽會」,並將法條改為擇日再審,一度讓民眾擔憂立法進度遙遙無期。
後來,內政委員會便舉辦的一場公聽會,以及六場對原住民、漁民公聽會。在舉辦完臨時提案所要求的地方公聽會後,終於在5月9日開始進行第一次的草案逐條審查,並通過半數的條文,唯爭議性的條文暫時保留未審查待協商討論,接著於6月6日第二次草案逐條審議後,全數審竣並協商完成、提報院會。
2024年7月12日經立院三讀後,終於正式通過!《海洋保育法》旨在立法保護海洋生態、促進保護區的整合與規劃執行,並也設置海污基金、強化污染管理、全面提升罰則、建立吹哨者制度、接軌國際等5大主軸修法重點,陸續完成35項子法。
同時,也賦予主管機關劃定庇護區、管理保護區、公告禁限制行為、調查實施保育措施、派遣觀察員蒐集資料等5大權限。
待庇護區劃設完畢後,未來任何人及海陸域交通工具禁止進入海洋庇護區的核心區,否則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。
此外,在庇護區的緩衝區內,若未經許可,或是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、祭儀等利用行為,則不得從事水產養殖、採捕海洋生物、施作海洋工程等行為,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