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有權利,相對就有義務。」
有些人覺得原住民的狩獵文化會造成野生動物被無止盡地捕捉,但胡進德常務理事提到,開放狩獵,並不是意味著原住民就能夠隨時隨地想打獵就打獵,而是必須在部落的管理機制下運作,狩獵的時間點、物種的選擇和分享機制都受到部落的管理,原住民既然有狩獵的權力,自然也有保護環境的義務。
像是在他們的部落公約中,就有明文規定所有野生動物、植物都應該受到保護,並在部落的核准下才能進行使用。而像是狩獵活動,通常是在頭目或長者的帶領下跟隨族人進到山中,獵捕到的獵物也會交由部落管理,族人共享,若是有人私下進行狩獵活動或違反規定,之後就會被禁止參與活動,「狩獵不只是個人行為,而是社會行為。」
採訪最後,胡進德常務理事回憶道,22歲時剛退伍回到山上,跟著部落中的長者一起到山上打獵,一步步地走遍山坡、穿越稜線,用自己的感官去認識傳統領域,這是自己與狩獵文化淵源。也是在長者的教導和自己的摸索中,感受到部落文化的傳承。但以今日來看,這樣的文化在當代的原住民青年中已經相當式微了,越來越多的年輕人甚至從來沒有參與過狩獵,更難體會狩獵文化對於一位部落勇士的意義。「還是會擔心狩獵文化就此消失吧,所以我們現在才這麼努力爭取。」
11/20 請來窩講堂聽聽各方的觀點:https://goo.gl/Wu1Y0l